發布時間:2017-11-28 17:39:09 您是第 0 位瀏覽者
2017年11月2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中國的瓷磚(Ceramic Tiles)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裁定若取消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的傾銷以及該傾銷對歐盟產業造成的損害會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決定繼續維持對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反傾銷稅具體征收情況詳見下表。涉案產品的海關編碼自2017年1月1日變更為6907。本案的調查期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調查期結束。
2010年6月19日,應歐洲瓷磚生產商聯合會(The European Ceramic Tile Manufacturers’ Federation(CET))的申請,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瓷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1年3月17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瓷磚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裁定對中國涉案企業征收26.2%~73.0%的臨時反傾銷稅。2011年9月15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瓷磚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裁定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26.3%~69.7%的反傾銷稅。2016年9月1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中國的瓷磚進行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中國出口商/制造商英文名 |
中國出口商/制造商參考中文名 |
反傾銷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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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 |
Qingyuan Gani Ceramics Co. Ltd. Foshan Gani Ceramics Co. Ltd. |
|
13.9 % |
Guangdong Xinruncheng Ceramics Co., Ltd. |
廣東新潤成陶瓷有限公司 |
29.3 % |
Shandong Yadi Ceramics Co., Ltd. |
山東雅迪陶瓷有限公司 |
36.5 % |
Companies listed in Annex I |
附件I所列企業,詳見原文 |
30.6% |
All other companies |
其他企業 |
69.7% |